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政策大纲 >> 查看资料

济南司法局关于2011司法考试成绩公布相关问题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11年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分数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成绩公布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18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一是登录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查询;二是通过拨打电话16839800进行电话查询。

  二、 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 考试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即12月3日之前),向济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考生成绩通知书的发放、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泉城普法网。

  济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G1134房间;电话:66608189、66608190

  济南市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