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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的变更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称为企业法人的变更。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经营范围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2)企业的合并和分立,以及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的合并、分立、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引起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法律地位的变更。合并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变成一个企业,使原来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丧失法人地位;分立使一个企业变成两个以上的企业,引起一个或几个新企业的产生;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导致一个经营组织的产生或消灭,这些企业、经营组织的产生、消灭要获得法律的承认,而且这种变更同时会引起其他登记内容的变化。(3)企业登记的其他方面内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内容,除经营范围外,还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性质、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从业人数等。这些内容都是国家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资信情况的重要方面。企业在这些方面的变更情况也须进行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于主管部门审核准其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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