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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应掌握的基本常识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1)如果受伤者在车内,并且无法自行下车时,应尽快将其从车内拖出。
 
  (2)如果伤者在车行道上,应迅速将伤者拖离车行道,拖动中要注意不要触及伤者要害部位和伤口。
 
  (3)如果伤者由于暴力刺激大脑产生昏迷或由于天气炎热,天气寒冷,缺氧及各 种原因中毒产生昏迷时,应立即进行抢救。
 
  (4)呼吸中断受伤者的抢救:如果发现受伤者无呼吸声音和呼吸运动时,可断定己呼吸中断,这时候应立即分秒必争地进行抢救,不论你是否有救护知识,都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急救,否则伤者会由于脑部缺氧而危及生命。抢救的方法:抬起伤者下颔角使呼吸畅通无阻,这种措施在很多场合下对恢复呼吸起很大作用。如果受伤者仍不能呼吸,那就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在做人工呼吸时,要使受伤者胸腔与上腹部有规律凸起,人工呼吸才起作用。如果人工呼吸不能起作用时,就要检查受伤者嘴和咽喉中是否有异物,并设法排除后,继续进行人工呼吸,直到专业救护人员赶到为止。
 
  (5)失血伤者的抢救:如果受伤者有人受伤失血过多时,将会出现失血性休克等症状,严重时要危及生命。因此,迅速准确地进行止血,是有效抢救伤员的重要手段。处理失血主要是通过抬高四肢,压紧血管,扎紧绷带,扎住伤口等方法实现。
 
  (6)骨折伤者的抢救: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发生骨折时,首先要注意防止伤员发生休克,不要移动身体的骨折部位,如果脊柱可能受损时,一般不要改变受伤者姿势,对具体骨折的部位,要小心用消毒胶片包扎,并按发生后的状态保持部位静止,在没有包扎用品的情况下,可就地取材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以减轻伤者痛苦,便于搬送,同时可以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损伤,利于伤肢功能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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