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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儿不像自己疑心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申请亲子鉴定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2-02-03    作者:110网律师
发现自己的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丈夫怀疑妻子红杏出墙,提出做亲子鉴定,遭到妻子以死抗衡,认为这是对其人格的侮辱。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因未能举出妻子与他人有过婚外性行为等基础证据,丈夫的亲子鉴定申请被驳回,法院同时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觉得女儿酷似他人
  胡东、游倩与廖凯三人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因同是抚州市崇仁县人,三人在学校时一直是好友。早在大学时代,游倩因天生丽质成为众人追捧的焦点,胡东和廖凯也都是她的倾慕者。2000年大学毕业后,胡东经不懈努力,终于赢得了游倩的芳心,两人结成连理,并喜添“千金”。
  然而,随着女儿的慢慢长大,胡东心里开始有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因为他越看女儿越觉得长得“不像自己”,仔细端详却还有几分像大学同学廖凯。莫非妻子红杏出墙与廖凯暗渡陈仓?这样的想法在胡东心里越积越厚,直到后来他一看到女儿就想起廖凯。
  亲子鉴定遭妻子以死相抗
  终于有一天,胡东还是按捺不住,希望游倩能主动坦白。游倩表现得非常气愤,但仍再三解释自己没有做“对不起胡东的事”。胡东觉得妻子的解释就是在狡辩,坚持要做亲子鉴定。这一要求遭到了游倩的极力反对。游倩认为这是对其人格的侮辱,丈夫的不信任也会被人笑话,她表示宁死不从。
  双方越闹越僵,2011年4月胡东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
  ■以案释法
亲子鉴定通常不强制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需要采集当事人的血液样本,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因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妻子游倩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且小孩未满十周岁,故在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能采取强制鉴定的方法取得证据。
  此外,胡东未能举出妻子与他人有过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没有提供自身患有不可能生育的生理疾患等基础证据,属于不符合“必须做亲子鉴定”的条件,法院据此驳回了胡东对亲子鉴定的申请。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只是确认亲子关系的重要证据,但非唯一证据,因胡晓玉是两人在结婚后的2003年6月出生,属于婚内的正常生育孕期生产,法院推定胡晓玉属双方婚内亲生。
  法院同时认为,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胡东对游倩的不信任引发纠纷,夫妻感情未破裂,双方仍有重修和好的希望。
  (文内人物均属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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