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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点之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发布日期:2012-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 解决方法

  1、强制方法:战争与非战争的武装行为、平时封锁、干涉、反报、报复

  2、非强制方法

  政治方法: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调解

  法律方法:仲裁(00年)、国际法院

  二、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理解)

  联合国解决争端的主要作用(国际法院、联合国大会、安理会)

  ①联合国大会(讨论,建议-无拘束力,但有政治影响,成立常设或辅助机构)

  ②安理会(调查,建议-无拘束力,但有政治影响,维持和恢复和平的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③秘书长(包括斡旋、调停、充当争端或局势的报告人、协助安理会进行事实调查、提出包括区域办法在内的建议、被授权负责维和部队有关事项等)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熟悉)

  (一)仲裁

  1.仲裁的一般规则

  2.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二)法院方式

  1.国际法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对人管辖、对事管辖-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择强制管辖)

  (2)咨询管辖权

  (3)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起诉、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附带程序)

  (4)国际法院的判决:终局性、安理会执行的建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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