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只奖不罚了?
发布日期:2012-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2001年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门对此进行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给予奖励,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近年来,各地普遍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相关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并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由宁夏扩大到云南、青海两省,不过,对违法生育者依然要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罚并重。这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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