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行政常识 >> 查看资料

宪法与宪政

发布日期:2012-04-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政特征是实施宪法、建立有限政府和树立宪法最高权威。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区别在于: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实现过程。

  2、宪法侧重静态调整,宪政侧重动态调整。

  3、宪法是规范形态,宪政是现实形态。

  4、宪法提供方法,宪政提供目标。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