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民法高频考点:无效婚姻

发布日期:2012-04-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无效婚姻的补正

  如果未领结婚证,则不是无效婚姻问题,而可能是同居关系问题。  

  无效婚姻的补正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在结婚时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无效条件已经消失,此时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为有效婚姻,此为无效婚姻的补正。如果婚姻当事人再主张婚姻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2003/三/4/)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