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其他 >> 查看资料

更正登记(其他单位用地)(分局)(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2B054
事项名称: 更正登记(其他单位用地)(分局)
服务对象: 个人及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登记规则》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区(县)分局土地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gtj.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更正登记(其他单位用地)(分局)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因原始登记文件错误,申请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和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准登记引发的错误,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或书写错误导致土地登记的错登和漏登,主要有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错误、共有土地各共有土地权利比率错误或遗漏、土地权利登记错误、权利内容错误或遗漏等;
2、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更正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
3、权利人出具的更正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4、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3)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申请人凭《行政服务事项材料收件单》等凭证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区(县)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区(县)分局土地登记中心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咨询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tj.gov.cn


 

相关表格下载

更正登记(其他单位用地)一次性告知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