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除外)(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5C018 |
事项名称: |
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除外)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
乘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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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2016130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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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址: |
//www.bjgaj.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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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除外)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3、必须是因工作配置枪支; 4、有牢固的枪弹库并达到“三铁一器”的要求; 5、有枪、弹保管人员、看守人员; 6、具备使用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配购、配置枪支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申请配置枪支种类、型号、数量及配置理由、用途);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市局主管局长批准后上报公安部列入年度计划,经公安部批复同意,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开具《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到指定的北京安华民用枪弹配售中心有限公司配购、购置 2、对未经审定通过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2016130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ga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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