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发布日期:2012-05-02 作者:连会有律师
搜狐博客://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相关法律问题
- 请求律师帮忙,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问题 0个回答35
- 交通事故该何时立案不超诉讼时效? 3个回答0
- 律师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我有一大货车,租赁他人使用时,发生 2个回答0
- 关于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计算时间 2个回答0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出现不履行时的诉讼时效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肇事罪分析
- 永悦科技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正威新材最新索赔公告,收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百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是不是民间借贷不能完全看转账记录
- 药品管理渎职罪的内涵、特点、成因及防范措施
- 对方恶意拖欠债务应该怎么维权?
- 数据合规对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的核心重要性
- 律师数据团队成数据交易所服务商鼎力为数据资产化保驾护航
- 哈尔滨成立数据发展集团加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首笔数据资产融资落地
- 辽宁省首笔数据资产落地及沈阳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成立
-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限制
- 遗产继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ST恒*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赔征集中
-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