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人才资源 >> 查看资料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干部医疗待遇审核(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人事局
办理地址: 大木桥路12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申办对象资格: 应具备扩大干部保健医疗照顾范围的条件
申办手续: 由各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由上海市卫生局统一制定的办证申请表,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国家科委、卫生部《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医疗照顾的通知》[85]国科发干字(251号、[85]卫会字99号);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早期回国定居专家享受照顾的通知(人发[1992]7号);
上海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大干部保健医疗照顾范围的通知》(沪健委[1997]2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