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逼继母离婚 即使签协议也属无效
发布日期:2013-03-08 作者:110网律师
对于商标业务,能够独立从事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备案、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商标争议、诉讼案件等代理工作。目前已成功代理近千件国内外商标案件的申请,代理过几百起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商标案件。比如重庆江发商标异议案;北京牛栏山庄园商标驳回复审案;佛山同杰商标异议复审案;三丰道及其图形著作权侵权案;张三丰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等。
对于专利业务,协助专利代理人撰写了多项不同技术领域的发明及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处理并答复了多件专利审查意见,还具有专利复审、无效及专利诉讼的司法经验。
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先后办理过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著名案件,并担任多家知名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专业网站:
//www.jxhyls.com.cn/(江西婚姻律师网)
//www.jxjtsgls.com/(江西交通事故律师网)
//www.jxzscqls.com/(江西知识产权律师网)
咨询电话:137 0796 4745 邝律师 咨询QQ:752 885 762 执业机构: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
邮箱:kuangxianping@sina.com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次获得行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江西吉安祥昀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秉承“专业、务实、严谨”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与客户同成长”的服务理念,以“打造专业团队,提供专业服务,实现高品质服务”为办所特色,在组织架上设立了研究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公司法务部、建筑房产部、金融部、知识产权部、刑事部等八职能部门,做到“所有重点,部有特色,人有专长”,在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上有特色,有声誉,形成了“研发、营销、服务”三大中心齐头并进、蓬勃发展的战略格局。
网友“君君”:王某5年前与我父亲结婚,我一直对王某不满,现在想给王某一笔钱让她与我父亲离婚。请问我这样做合不合法?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另外,《合同法》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本案中,你作为儿女要求继母与你父亲离婚是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即使签订协议,给了继母一笔钱,也是无效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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