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嘛?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立法禁止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如下两条规定:第一,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二、该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分析,我认为如果你与两家用人单位都签订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必然会影响在其中一家的工作,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其中一家或者两家都为非全日制用工,则只要你能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任何一家的工作的情况下,就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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