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房产纠纷起诉对方了!法院送达传票给对方对方耍无赖不签子也不接受传票!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3-31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
首先,送达传票是受理案件的法院负责处理的工作,你只有配合的义务,比如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等,不需要你自己去送达。
其次,对方拒收送达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 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谓的留置送达,这种送达方式也是一种有效送达。
所以你只要按期到庭诉讼就行,对方拒收不会影响你的实际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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