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诉讼费何时交纳?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110网律师
遇到上述情况时,只能说明一点:即虽然立案庭的法官从形式上审查起诉材料确实没发现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但经过其经验判断这个案件尚有些疑点需进一步核实,以确定该案是否属于本法院管辖或该案件的类型是否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因此,本律师建议大家当遇到立案庭的法官如此处理时,不要乐观地认为法院已经受理,仍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进一步立案审查的结果。有时法院会先把起诉书尝试送达给被告,以确定被告是否在本法院辖区居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一般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只有在法院通知原告交费并交费后把票据交给立案法官后,离婚起诉工作才算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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