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3-07-03 作者:110网律师
巴资利十五岁初中毕业就去江苏、浙江等省建筑工地打工,凭着胆大心细逐渐成了包工头。2008年金融危机后沿海经济形势不好。2009年巴资利在讨债的过程中看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牟利。随着经济形势的不好,巴资利不得不回老家信阳。2010年5月巴资利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巴资利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便在信阳家中利用互联网,分别在网名为 “芝麻二代”、 “越狱者”等网民处购买公民户籍、宾馆住宿、车辆等个人信息共计1000余条,并贩卖牟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巴资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牟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巴资利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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