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因为妻子精神发育重度迟滞,无行为能力,丈夫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遂将其病妻诉上法院要求离婚,江苏海安法院依法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
1986年正月,原告朱某与被告茅某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双方一直未生育子女。结婚时茅某只是反映迟钝,朱某与茅某的母亲周某负责照顾茅某的日常生活,朱某与茅某的夫妻关系尚可。但近几年来,茅某的精神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反映更加迟钝,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为罹患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行为能力。朱某觉得无法再与茅某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茅某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原告朱某与茅某的法定代理人周某对财产以及朱某对茅某的扶助达成了调解协议。因被告茅某无行为能力,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对朱某与周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评析:因夫妻一方不具备行为能力,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纠纷,法院的处理必须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好的处理方法是谁许离婚,但必须由有行为能力的一方对无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进行生活扶助。在婚姻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婚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育问题以及生活扶助问题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此案中,由于被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问题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而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可视为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婚姻问题法院只能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对于财产与原告给予被告生活扶助的问题,则可以由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协议,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对这两项达成了一致协议,法院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以判决的方式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这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原告须对被告承担扶助义务由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东方法眼
相关法律问题
- 如果一个精神司法鉴定说该人无行为能力有鉴定机构盖章无医师签字 1个回答0
- 想问一个关于无行为能力人继承的问题,谢谢 9个回答5
- 婚前协议,离婚,偿还返还,无返还偿还能力,法律如何规定,一般会怎 1个回答0
- 丈夫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我同意离婚但是没有经济能力退还怎么办? 6个回答15
- 一方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1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委托代写的专利申请文稿不符约定质量能否要求退款?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底层业主不满加装电梯诉请赔偿 法院:驳回诉请
- 频繁向用户发送骚扰短信 一通讯公司被判侵犯隐私权
- 儿童抛掷海洋球玩耍意外致伤 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房客在酒店猝死,酒店是否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