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名绣娘22万血汗钱被骗 “十字绣”老板获刑6年
发布日期:2013-08-30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固原市原州区兴学路、西吉县城西函路及彭阳县城光明路租房开办“十字绣”作坊。徐某以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幌子,刻制“固原市绣艺阁十字绣合同专用章”、招聘雇员散发传单名片,骗取群众信任。以每幅“十字绣”成品2000元至6000不等的价格回收为诱饵,先后与440名绣娘签订了由其提供的八骏图、红楼群芳等多种“十字绣”委托加工合同书492份,在签订合同时,以每幅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向绣娘收取押金(材料费),共骗取绣娘现金219160元。被告人徐某的骗局被识破后,因其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而逃匿,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被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多名被害妇女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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