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警抢劫怎么认定,如何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2013-09-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冒充,是指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或者口头宣称的行为。只要行为人抢劫时有冒充军警人员的行为表示,无论被害人对这种冒充行为是以假当真还是未被蒙骗,都不影响这一情形的认定。这种情形应包括以下情况,行为人冒充军警人员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如查处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走私行为等。
二、冒充军警抢劫如何处罚
行为人冒充军警人员的身份虽然对其侵占非法财物如赌资、违禁品、违法所得等犯罪目的的实现具有一定作用,但是,其获取财物的主要手段是凭借当场实施的暴力或者暴力胁迫,对方交出财物或者任其抢走财物有误认其为军警人员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惧怕其暴力,甚至在已经对行为人的真实身份发生怀疑或看出系冒充时,也不敢反抗。
如果行为人仅仅通过单纯的冒充军警人员执行查处违法犯罪的公务行为的方式侵占非法财物,未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暴力威胁行为,被害人仅仅基于其冒充的军警人员的身份而交出或自动放弃非法财物,符合刑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和本法第372条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的,应以该罪论处,不应定为抢劫罪。
相关法律问题
- 未知情况下参与 抢劫 接送怎么认定? 2个回答0
- 16岁的孩子伙同他人进行抢劫如何判刑 1个回答0
- 孩子车祸一年多该怎么赔偿如何进行 4个回答10
- 仅有双方口供,时间、地点一致,数额不一致,如何依据哪些法条进行认 7个回答0
- 我上班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厂里有权力再对我进行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