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发布日期:2014-01-07 作者:任文娟律师
在向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时,请提供下述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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