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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三月实施,注册资本实缴变认缴

发布日期:2014-02-1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作出修改,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据悉,此次修改公司法的 12 个条款,还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管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为了改革监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和减少对市场主体自治事项的干预,公司法修改草案还明确了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
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对于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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