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获批准就走人是否能按自动离职处理?
发布日期:2014-06-28 作者:周俊岭律师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案情介绍
2012年1月,陈某来到济南某机械加工厂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1年后,陈某感觉企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不尽人意,遂向企业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要求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后,陈某要求企业给他办理辞职和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但企业不同意,拒绝办理所有的手续。陈某便自行离开这家企业,不久就收到了企业通过特快专递发送给他的关于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陈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某机械加工厂撤销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及时办理辞职和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审理意见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对于自动离职的人员,企业有权依据规定制度对员工给予处分。而陈某是提前1个月向所在企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陈某在履行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之后,有权利选择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辞职和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并出具系陈某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而不应当单方面作出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
仲裁委最终裁定某机械加工厂撤销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陈某办理相应的辞职和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法律知识拓展:
职工擅自离职、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如何处理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相关法律问题
- 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未经批准,我自行走人经理说自动离职并拒付 1个回答30
- 试用期内辞职没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未被批准,如果我自行走人则算自 9个回答0
- 我因辞职工厂内不给予批准,旷工5天没有上班不发放我上月工资合理吗 4个回答0
- 你好,我想请问1下,就是员工给老板辞职老板没有批准,然后员工就自 6个回答0
- 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不交还档案,但 3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
- 湖北涉嫌组织卖淫罪 律师成功辩护变更罪名减轻刑期
- 湖北万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成功辩护获缓刑
-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出轨还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 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金额
- ST*博士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民间借贷管辖要不要约定
- 亿*洁能(股票代码:600277)索赔结果,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特*信息000070索赔最新消息,收到处罚预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