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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受贿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4-07-21    作者:110网律师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或受贿不足5000元,情节严重的,贪污或受贿2000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


  个人贪污或受贿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处拘役刑。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5000元,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情节严重的,5万元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84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另行规定。


  【索贿的重处规定】


  索贿的,比照受贿重处10%。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犯罪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


  (二)索贿3次以上,且总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违法所得未退出的;


  (四)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五)因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六)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宜适用缓刑的。


  法定基准刑在五年以上,适用减轻处罚后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除因特殊情形报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一般不适用缓刑;有二个以上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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