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9 作者:刘秀章律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劳动人事仲裁效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问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人事争议:
(一)注册资本在5000万美元或相当于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中央驻津企事业单位及经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企业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和军队文职人员与聘用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四)在津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五)在全市有重大影响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在本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劳动者在本区域内与跨省市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双方当事人分别向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管辖。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提前解散等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应当由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人事争议管辖地,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的,应当视为有效。
六、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劳动人事争议管辖权发生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指定。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就劳动人事争议管辖权发生异议的,由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指定。
七、此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31日废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42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废止。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的案件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撤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下裁决书的问题 3个回答0
- 关于劳动社保问题 3个回答0
- 离职时,公司人事是否有义务告知离职人员关于社保和公积金断开相关问 3个回答20
-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高技能人才津贴 1个回答0
- 关于公司给员工购买劳动社保问题 2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 转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一)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二)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
- 广州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
- 湖北涉嫌组织卖淫罪 律师成功辩护变更罪名减轻刑期
- 湖北万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成功辩护获缓刑
-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出轨还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 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金额
- ST*博士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民间借贷管辖要不要约定
- 亿*洁能(股票代码:600277)索赔结果,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特*信息000070索赔最新消息,收到处罚预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