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9-02    作者:史文洁律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华社北京831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20148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二条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
 
删去第二款。
 
(二)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
 
(三)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四)将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删去第二百一十三条中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二)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修改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
 
(二)删去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三)将第七十八条中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修改为“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6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