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应当制作事故认定书?

发布日期:2014-09-15    作者:110网律师
邱女士问:我半个月前驾车行驶中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可到现在都没拿到事故认定书。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事故认定书?
秦景敏律师答复: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因事故而异。有的事故比较轻微,事故原因比较单一,事故当事人的过错比较清晰,事故责任也比较容易认定,因此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比较快。但有的事故比较严重,事故发生成因比较复杂,事故当事人各方都有相应的过错,要判定事故发生原因甚至必须要进行专门的检验、鉴定,而检验或者鉴定的期间又不能确定,所以针对这样的事故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会相对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可以依上述规定并根据你所述事故的具体情况,决定自己是继续耐心等待还是向事故处理部门及其人员进行询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袁珍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