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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的旅游中发生意外能否算工伤?

发布日期:2014-09-29    作者:110网律师
   某单位于2004年1月群组织了年度工作总结会议﹐连着开了五天会。考虑到大家辛苦了﹐领导决定安排最后一天为旅游活动﹐群组织大家爬山﹐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中放松放松。小建是单位的活跃分子﹐喜欢在大家面前表现表现﹐在爬山途中又是唱歌﹑又是蹦跳﹐一不留神从山上滚了下来﹐导致腰部严重受伤
问﹕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能否算工伤?
   【邹超律师解答】一般来讲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必须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旅游活动不涉及工作原因,而主要是企业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因此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当然,如果是从事导游工伤的除外。
   【邹超律师】河南省知名劳动工伤律师,联系电话:15225062852。自工作以来专注于劳动工伤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代理了大量劳动工伤纠纷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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