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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审批:有独生子女证不用再开婚育证明

发布日期:2014-11-06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有独生子女证,不用再开婚育证明;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要一次性书面告知,避免走弯路;推行网上办证;推诿扯皮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昨天获悉,省卫生计生委发文,进一步规范简化单独二孩生育审批程序。
新政单独夫妇再生育办证遇推诿将追责
首先是精简申报所需证明材料。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出具的材料外,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父母和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受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其他独生子女证明和婚育证明。所提供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验证,由受理机构负责;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分离的,只需提供其中一处的相关证明即可。
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程序。要求全省各地对办证流程进行梳理和排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简化签字盖章手续,统一和规范再生育审批程序。镇、县两级计生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办理结果要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是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将办理证件的条件、材料、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办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避免办证人走弯路,增加群众的负担。
最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方便群众办证的七项措施,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行办证代理制、预约制和网上办证,主动热情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对人户分离和长期在外流动人员的再生育办理,受理机构应当主动核实核查信息;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
此外,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基层办事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做到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政策,清楚解释政策。如在单独夫妇再生育办证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情况,省卫生计生委将在核查清楚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据了解,全省约43万对单独夫妇,截至8月底,计生部门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6176对,审批5872对,办结率达到95%
国家卫计委:全面放开二胎尚无时间表
昨日上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何时将全面放开二胎,国家卫计委表示,仍没有时间表。
媒体报道称,我国大约有1100万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但截至目前只有70多万夫妇申请,远低于每年增加约200万新生儿的预期。
对此,国家卫计委监督局督察专员赵延配回应称,单独两孩各省放开的时间不一,从年初至六七月份,时间尚短。赵延配表示,生育观念有转变,政策允许以后很多年轻夫妇因为养育问题或者其它原因不急于生孩子,因此生育对政策来说有个滞后性,两年到三年才能看出,今年不会那么多。
对于何时将全面放开二胎,赵延配表示,目前仍没有时间表。国家卫计委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开局良好,运行平稳。
由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政策实施后对生育水平的影响还需要评估。
宋树立表示,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今后,国家卫计委将加强对出生人口的监测预警,改进服务管理,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础。据《法制晚报》      转自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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