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流程:一类项目:根据省政府授权文件、设区市财政部门或省级项目单位提交的还款承诺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件——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呈厅领导审定后报省政府批准——根据省政府批准件向财政部出具项目还款承诺函——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代表省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区各级政府签订项目转贷协议——与各级政府签订转贷协议后,项目单位提交报账材料——根据财政部、贷款国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的报账进行审核——向贷款国金融机构提款并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负责项目的还本付息。二类项目:根据省政府授权文件、设区市财政部门或省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担保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件——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呈厅领导审定后报省政府批准——根据省政府批准件向财政部出具项目担保函——项目单位与转贷银行签署转贷协议后,向转贷银行出具贷款条件确认函。
责任部门:外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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