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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17家KTV遭起诉侵权 被索赔150万元

发布日期:2014-11-18    作者:110网律师
到KTV唱歌,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这些年来,各地的KTV林立,生意红火,但当《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等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在KTV响起,当大家在尽情High歌时,经营者是否会想到,这些家喻户晓的歌曲在KTV内播放,你拿到播放权了吗?

  11月7日,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公司)向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维权诉讼,以未经授权非法使用歌曲为由将三门峡市湖滨区、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内17家KTV告上法庭,案件涉及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索赔金额共计150余万元。

  据了解,KTV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两种侵权行为,一是侵犯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二是侵权制作公司(也就是人们所说的MV)的放映权。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针对的正是第二种侵权行为。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是一家专业音乐制作公司,享有《你是我的玫瑰花》、《两只蝴蝶》、《家在东北》、《遇见你》、《笑容》、《我要抱着你》、《幸福誓言》等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后原告浩天公司取得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包含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200余首作品的放映权等专属权利,并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方提起诉讼。

  原告浩天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7家娱乐场所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放映MTV音乐作品供顾客点唱,并以此营利。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在省级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0余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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