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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河南省最新的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4-12-27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费:【单位支付】
    3、食宿费:【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8、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级工伤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7=85405.5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90%=284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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