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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和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负全责

发布日期:2015-05-27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名词解释--什么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二、律师说法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无证驾驶不能作为判定当事人过错的唯一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另外机动车的驾驶人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伤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责任,只是赔偿责任不超过10%。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仅仅是违章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可由交警部门依照行政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所以如果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要着急逃逸,当事人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处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
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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