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服刑,另一方要求离婚只能起诉解决
发布日期:2015-08-04 作者:石志忠律师
某社区高女士来电咨询,其老公宋某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入狱,现在外地服刑。在送监狱前,与亲属见面时,双方表达了离婚之意。现在不知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解答: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协议,共同到原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现在宋某已有监狱服刑,没有人身自由,尽管对离婚无异议,但无法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这种方式不可行。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离婚。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又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又有特殊规定,该法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如果高女士要与宋某离婚,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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