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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冲刺精讲:民事法律行为

发布日期:2015-0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法律事实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即必须是合法行为,从而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法律 教育 网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民事主体创设、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由意志,体现为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这个特征,使其与非表示行为,即事实行为这一法律事实得以区分。

意思表示虽然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但意思表示本身不是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不具有等价性。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除意思表示以外,还必须具备其他条件。

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这一特征使得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法律事实,如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虽然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民法通则》除使用民事法律行为概念以外,还创设了民事行为的概念。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关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合同法》作了详细规定。因此在本讲中将不探讨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内容。

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区别是:(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民事行为根据当事人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事实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3)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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