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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把手告诉你如何规避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于艳芳律师
  买房子是很多人一辈子的大事,有的家庭甚至用积攒了一生的积蓄购买一套房屋,但是最近也有很多业主将购房款交付给开发商,最终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拆迁或无法取得建房手续等诸多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也未将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最终购房者钱财两空。作为律师,在为这些购房者进行法律咨询时,为这些购房者深感痛心的同时,也想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遂为以后准备购买期房的朋友们写下如下法律意见,以供参考。
首先作为律师不建议购买在建房屋即期房,原因有如下几点:
1、购买期房一般要一两年后交房,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经过等待能够取得房屋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重要的是在等待的过程中潜藏着具大的法律风险。
2、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协议都是开发商提供的制式合同,在开发商提供的制式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条款,开发商未按时交房,购房者无法依照合同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3、如果开发商经过延迟能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也算是幸运,还有一些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断裂,政府审批手续无法办理等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建设一部分就无法进行的也是常有之事,这时购房者很难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有可能房未取得,还会将辛辛苦苦赚的购房款搭进去。最终得不偿失。
若是购房者出于某种原因需要购买在建房屋的话,也一定要将法律风险控制好,律师对此提出如下几点法律风险建议:
1、要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正规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经济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不会产生资金链断的现象,如一旦房屋建设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建成或者是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况下,购房者也可选择与开发公司进行诉讼,虽然会经历曲折的过程,但最终不会房子拿不到,购房款也无法退还的现象。
2、在选择房地产公司时候一定要查看该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公司公章,一般具有开发房地产营业执照的公司都具有相应的开发款项,并且具有相应的开发房屋的资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营业执照查看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间接查看该公司的资金实力。并且可以查看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与我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3、在签订购房协议前一定要查看房屋预售许可证,必要的时候也委托律师到房管局进行查询,并留存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根据法律只有具备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具备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进一步降低了购房者的法律风险。
4、另外因该房屋处于在建状态,除了要查看上述证件外,还要查看该房屋的四证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若上述证照不全非常容易引发纠纷,并且无法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因此,购房前,购房人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出示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必要时可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情况。若是到期后发现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也不予退还购房款,可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律师于燕芳写于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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