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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新最详细的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判多久?

发布日期:2015-09-08    作者:张静律师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2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40万)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刖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20000元,工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40万元,可以增加三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40万元不足200万元,可以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超过数额20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五年以上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
(2)职务侵占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侵占的;
(4)多次职务侵占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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