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与其他罪界限
发布日期:2016-01-06 作者:刘哲律师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相关法律问题
- 网贷集资诈骗案件是否可以民事追究员工和其他股东责任。 4个回答0
- 网络诈骗 金额多少 算诈骗罪 4个回答0
- 网络诈骗报警,公安迟迟未破案,有什么前其他途径能解决问题吗 0个回答0
- 你好,我朋友重犯诈骗罪、以前有坐过牢,这次诈骗二万四元,如果 5个回答0
- 那个10086诈骗,没有输密码,其他都输了,有事吗?我好怕,请给予回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社会影响以及预防与治理
- (2024)最高法法官:代购毒品行为的定性与处理
- 虚开增票等涉税犯罪14罪量刑新标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预防措施。
- 组织卖淫罪中的“犯罪所得”应否包含卖淫人员分成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