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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0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婚姻法》中: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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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离婚证的手续: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双方必须到场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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