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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恋花15万未见“女友”,网络诈骗怎样维权

发布日期:2016-05-04    作者:孙超律师
案例实情:
以恋爱为幌子
一特大网络诈骗团伙被捣毁
本报讯 昨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警方刚刚成功捣毁了一个以恋爱交友为诈骗手段的特大复合型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0多名,刑事拘留14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多地。 郑州晚报记者 谢源茹
网恋半年难睹芳容
15万元打了水漂
“我被骗了!骗走了将近15万元。”3月9日,一名小伙来到桐柏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报警,称自己遇到了诈骗。随后,孙姓小伙讲述了自己的被骗过程。
2015年10月7日,一直单身的小孙在一家婚恋网站上认识了青春靓丽的“晴晴”,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身处异地的两人每天都通过网络聊天、通话。过了不久,“晴晴”给小孙说自己在一个网店里看到一款情侣手表十分不错,并把男款手表买了下来,给小孙快递过去。小孙很快收到了“晴晴”的爱心礼物,被深深感动的他立即在该网店以3000元的价格将女款情侣表买给了女方。
就这样,“晴晴”开始向小孙频繁要礼物,一会儿是外国进口每盒1900元的高档巧克力,一会儿是出席重要会议需要的价值万元的高档皮包,再往后就是以家人生病、信用卡透支等为理由向小孙要钱。为了爱情,小孙一次次将父母辛苦攒下给自己结婚买房子的14.9万元全部给了她。
令小孙奇怪的是,两人交往三四个月,“晴晴”从来也没有和小孙进行过视频聊天。今年2月份,“晴晴”的父母还分别与小孙通了电话,对两个人的交往十分满意,准备到郑州见一见小孙。小孙也急着见“晴晴”本人和她父母,多次要求去和“晴晴”见面,但“晴晴”总是以出差、陪领导应酬等原因拒绝。
3月份以后,“晴晴”干脆不与小孙聊天了,小孙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
“女友”原是男儿身 通话时让女同伙帮忙
“根据他们的交流内容以及网上购物邮寄的地址,我们初步判断嫌疑人应该在安徽淮北。”桐柏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副大队长司胜强介绍说。
3月14日,专案组根据线索赶赴安徽淮北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3月17日,桐柏路分局及郑州市局犯罪侦查局派出30余名民警赶赴淮北市开展收网抓捕,并于当天下午将该网络诈骗团伙成员40余人一举抓获。
经过警方初步调查,该团伙主要组织者朱某某(化名),2015年9月份成立淮北市银升电子商贸公司,以招聘电子商务销售人员为理由,吸收并培训40多名年轻男女,冒充女性身份在婚恋网站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婚恋交友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
这时,小孙的“女友”也浮出了水面,“晴晴”真名叫黄光(化名),男性,电话中晴晴的“父母”也是由犯罪团伙中年龄较大的同伙假扮的。男业务员假扮女孩进行诈骗,需要语音时就让女同伙帮忙。
案例分析: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对方基于错误的认识处理自己的财产。最终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案中“晴晴”通过网络诈骗骗取孙某共计十五万万人民币,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骗的孙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要求“晴晴”返还被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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