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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免责条款

发布日期:2016-05-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2.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

    (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规定调整。

    (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

    (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中国没有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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