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要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16-06-06 作者:110网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二、相关知识: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 企业向政府的专项资金借款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个回答0
-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以及合伙协议与其他合同的 3个回答0
- 协议的内容应该包含哪些方面 4个回答0
- 与开发商签协议时候共有几份文件需要签属?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2个回答0
- 合伙协议最主要注明哪些内容? 0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