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哪几点?

发布日期:2016-08-01    作者:李丹律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哪几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几项注意撤销权是民法中债的保全措施之一,是指当债务人滥用其财产处分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学会及时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
  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具备以上三种事由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二、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撤销权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的。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即在期间内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期间经过后撤销权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也不再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杜勇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