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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08-08    作者:许仙凤律师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 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 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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