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
发布日期:2016-08-31 作者:杜红涛律师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必须为本人(即被管理的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
至于管理事务的内容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则在所不问,因为客观事物复杂多样,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可能是事实行为,如为本人饲养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为,如为本人及时退掉将因过期而作废的车船票。但不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都必须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如果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打扫街道卫生,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能够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既不耗费一定资财,也不获得一定的收益,例如仅为邻居看守房屋,这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管理事务的行为还必须是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合法行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不构成无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本人(被管理人)的利益。
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管理人自己的利益或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则不是无因管理。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比如,甲应邀为乙修理房屋,或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购置衣物,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
以上来自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擅自拿走屋内东西,其行为属于何性质,房东 5个回答0
- 孩纸被酒楼烫伤如何确定赔偿 1个回答0
- 请向一下监护人如何确定,需要哪些手续? 2个回答0
- 如何确定自己被告上法院? 2个回答0
- 租户在租房后,知情房东在房屋里有偷电的插头并使用。如果被发现偷电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股东以公司利益受到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
- 杨伟故意伤害案--如何确定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及追诉期限
-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 施工退场协议未盖章如何确定签字人的职务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非法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
- 在诈骗罪中,行为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并存且分别构成犯罪的,如何确定诈骗数额准确量刑
- 如何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赔偿数额?
- 如何确定经营藏獒行为的法律性质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