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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发布日期:2016-08-31    作者:110网律师
【合同纠纷】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对于以不动产或车辆等抵押的还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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