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和原配都想要 此男想做现代韦小宝
发布日期:2016-10-23 作者:陈裕琪律师
“如果不是小三找上门来,我还被蒙在鼓里”。南京市民贾女士说起自己遭遇时,语气中充满了恼怒和绝望。6年前,贾女士因生育而放弃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如今第二个孩子也已有两岁多,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对于当年放弃事业,她虽然有些遗憾,但看着一家四口的生活越过越好,她也感到满足。
可这看起来幸福的日子,却一下子风云突变,小三找上门要她跟丈夫离婚,她才意识到自己被丈夫欺骗,两人的婚姻顿时陷入危机。小三上门“逼宫”,让贾女士近乎崩溃,因为她一直觉得,只要牺牲自己照顾孩子和家庭就可以获得美满生活,可现在,自己的付出竟然换回这种结果!
令人气愤的是,早在6年前贾女士怀第一个孩子时,王某和这名叫莹莹的女子就认识了,当时莹莹没有工作,靠在夜场认识的各种男人“供养”。直到认识王某,专门给他做起了公关,王某外出应酬,莹莹就去作陪,王某最初按次给莹莹结算工钱。但久而久之,莹莹主动不收王某的工钱,并且主动“献身”,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他们保持这种地下情人关系已经几年。
贾女士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假设丈夫放弃小三,日子还是可以继续过下去的。但没想到,王某却说莹莹没有工作,如果他不管她,她是没办法生活的。既不愿意离婚,又不放弃小三,这日子还能过!
关于离婚,贾女士觉得离婚对她和孩子都不是好事,她没有工作,孩子还小,如果离婚她和孩子的生活将没有着落,但如果不离婚,忍受丈夫出轨,日子也没办法过下去。离还是不离,对她来说都是难题。
对此,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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