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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相关时间怎么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6-11-02    作者:赵双剑律师
工伤鉴定相关时间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机构一般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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