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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只有欠条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11-23    作者:110网律师
一个网友向我借2.5万元,今年二月份写了一张借条给我。我打电话要他还钱,他以各种理由拖延,明显不还钱。我和讨债公司签订合同让他去讨要,一直没有结果。我想问一下钱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来吗?这张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这张借条会作废吗?谢谢!


     您好!您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讨要欠款。借条的有效期(即诉讼时效)要根据是否写有还款日期分情况讨论。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借条仍在有效期内不会作废。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也就是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要求他还钱,就从要求时起算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诉讼时效从约定到期时间第二天开始起算。同时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中断是指发生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向债权人讨债等情况时,时效就从那一天开始重新起算,前面的时间不算在诉讼时效内。
      因此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借条还在法律保护的时效内,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来证明债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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