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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就得不到赔偿了吗?

发布日期:2017-02-28    作者:110网律师
 在很多医疗纠纷案件中,有很多家属会请“医闹”等采取暴力等方式进行维权,我也接触过几个这样的当事人,跟他们的聊天过程中得知,出了这种事,家属本事就容易情绪激动,而且人们都说打官司费时费力还往往得不到满意的赔偿,闹一闹事情解决的快,得到的赔偿也比较多。
  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在2015年11月施行,以后再采取这种方式,可能最高要坐七年牢;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当如何维权呢???
  首先,由于现代医疗水平本事的局限性,决定了不可能医治好任何疾病,所以患者家属一定要在维权时保持良好的心态。
  其次,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责任问题,而且往往以未构成医疗事故为由,拒绝对患者进行赔偿。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不构成医疗事故就真的没有责任赔偿了吗???
  医疗事故鉴定事实上是卫生行政部门为了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所需要的依据。也就是说医疗事故鉴定是行政部门所需的处罚依据,而不是民事医疗损
害赔偿所必须依据的材料。
  作为患方,完全有权利要求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
参与度大小等,来作为要求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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